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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学十八届四中全会《公报》、《决定》的认识

发布时间:2014-10-29   访问量:6255

       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4年10月22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。会议通过了《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》、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。

       《决定》确定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。这就是,在中共产党的领导下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,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、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、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、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,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,坚持依法治国、依法执政、依法行政共同推进,坚持法治国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,实现科学立法、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,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
       实现这个总目标,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人民主体地位,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,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。

       十八届四中全会《公报》显示的5大原则和10大亮点。5大原则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、坚持从实际出发、10大亮点是依宪治国、公民参与立法途径更多、重大决策终身负责、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、领导插手司法要记录、法院检察院可跨行政区划设立、错案要例查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、律师可当法官、法治建设纳入政绩考核等。

       《公报》、《决定》让全党全民振奋,依法治国的理念深深扎根于全党和全民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,在《决定》中获得全面、充分体现,实现了依法治国的历史跨越。

       浅学《公报》、《决定》,深深体会到国家建设步伐在加快,人民民主专政的法治社会在前进,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、社会的模式的影响力在国际上得到空前的提升,让西方世界一筹莫展、让第三世界国家人民欢欣鼓舞。伟大的中华民族将真正屹立世界民族之林,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梦必将载入史册、彰显缤纷光辉。

 中共上海艾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支部

顾松鹤写于2014年10月27日



  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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